(一)中心遵循《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》(國認實函[2006]141號)等文件的各項要求,并按照其要求建立、實施、持續改進管理體系。
(二)所有與檢測活動有關的人員應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《質量手冊》及其他質量體系文件的各項規定,認真對待每一項檢測工作,切實保證檢測工作質量。
(三)中心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,熱情接待客戶,認真聽取客戶的意見和建議。維護客戶的正當權益,不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漏委托方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。
(四)中心的檢測工作以技術標準為依據,對檢測結果的判定以數據為準繩,不受任何行政干預的影響,也不受其他因素和經濟利益的影響。保證檢測數據的客觀性和檢測行為的公正性,不從事任何有損中心公正性的活動。
(五)檢測人員應認真研究技術標準,熟練掌握操作技能,客觀正確地記錄檢測情況,認真對待檢測工作的每個細節,不斷提高檢測技術水平,保證檢測方法的科學性和檢測結果的準確性。
(六)中心質量方針:科學、公正、廉潔、高效。
(七)中心的服務標準:
1、樣品的保管做到安全可靠;
2、在用設備完好率及校準/計量檢定合格率達到100%;
3、按規定時限出具報告,及時率≥99%;
4、檢測報告首次無差錯率≥95%,校核后無差錯率≥99%,簽發后的報告無差錯率達到100%;
5、認真受理客戶的投訴和申訴,及時調查處理,盡快給予答復。如客戶對檢測過程有疑問,可提出申請,中心將盡力提供溯源服務。